【全球聚看点】丈夫患癌去取钱,结果90万存款竟只剩1块5,一查原因当场崩溃

2023-07-05 17:45:34 来源: 个人图书馆-坚持最后5分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本案中的男子患癌后,本是准备去银行取出自己存的90万存款,到了银行却发现自己的账户上只剩了1.5元,问了银行才知道原来是妻子分批取出了自己的救命钱。


【资料图】

男子愤怒不已找了记者准备曝光妻子,但是面对丈夫的质问和记者的采访,妻子却崩溃大哭,向记者揭露丈夫出轨的事情。二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事件到底是什么情况?

男子患癌后取款,却发现钱被妻子取走

某地货车司机董某,平日在外跑运输,每个月收入还不错,有一万多。他和妻子江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儿一女。

2016年,董某的老家房子拆迁,父母给了他80万拆迁款。加上自己积蓄,董某总共有90万存款,存在银行卡上,办卡用的是自己身份证,但预留手机号却是江某的。

董某本以为这90万可以给全家一个保障,谁知2022年4月,他被诊断患有鼻咽癌中期。

医生告诉他需要定期化疗,董某虽然很难过,但也没有放弃治疗。于是想用自己的存款来支付医疗费。然而当他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卡上只剩1.52元。

原来最近几个月,他的账户出现了几十次取现记录,每次不超过4.9万元,取钱人正是妻子江某。

董某气得浑身发抖,立刻给妻子打电话质问。江某承认了,说这笔钱是给两个孩子和自己生活用的,她也想给丈夫治病,但钱不能她一个人出,公婆必须分担一半医疗费。

江某在董某确诊后,曾向公婆要求分担一半医疗费,遭到拒绝,公婆说已经给了80万拆迁款。江某不服气,于是悄悄转走了90万,给自己父母和亲戚保管。

董某觉得受到极大伤害,找到记者要求当面质问妻子。当记者见到江某时,她立刻崩溃大哭,说丈夫有外遇要离婚,钱是给孩子的。

记者调查发现,两人感情确实有问题,先是为了拆迁款复婚,但复婚后又矛盾不断,董某甚至搬出去住了。

记者带着江某和她母亲去公婆家协商。两家老人一见面就打起来,江某母亲责备公婆帮着儿子欺负自己女儿,江某甚至说自己只有40万给孩子,先把车房买了才给董某治病。

最终,董某无法接受,决定离婚起诉江某,两家人不欢而散。

【律师说法】

这是一个典型的“夫妻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故事。妻子为了争拆迁费和医疗费,悄悄转走丈夫90万存款,最终摧毁了这段婚姻。

我们结合案情对以下问题依法进行解读。

一、本案中董某存到银行的90万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董某的父母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了董某80万的拆迁款,这部分资金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除非在给予拆迁款时有明确的约定。加上董某自己的积蓄,总共的90万存款在法律上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所得;3、知识产权所得;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遗赠、赠与时的约定外。

也就是说,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生产和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入,以及继承或者被赠与的财产,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在继承、赠与的时候有特殊约定,否则都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尽管这个账户是用董某的身份证开立的,预留手机号码却是江某的,这表明董某的意图是将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支出,也可能是为了方便江某管理家庭财务。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更具体的证据来证明这90万存款是董某的个人财产,那么根据《婚姻法》这笔钱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作为妻子的江某在丈夫患癌症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时是否有义务共同分担医疗费用?

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是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他们在权利上相互平等,同时在义务上相互对应。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上都应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意味着,当一方面临疾病和其他困难时,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用共同财产支付董某的医疗费用,江某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者之一,应当共同承担这笔费用。

所以,江某作为妻子,在精神和物质生活上都有义务帮助董某。这是江某作为妻子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婚姻关系中夫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原则的具体体现。

三、董某看妻子油盐不进,准备要起诉离婚和追讨回90万,这到底能否起诉成功?

离婚的起诉成功与否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是否存在离婚的理由,以及是否能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个情形为法定离婚原因。其他不能共同生活的严重情况,可以由法院判断是否为事实离婚原因。

虽然董某和江某之间的婚姻关系明显破裂,争吵不断,且董某搬出去独居,这些都可能视为"其他严重不能共同生活的情形",在此基础上,董某可以起诉离婚。

而江某擅自取走90万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董某的财产权益,更是对夫妻之间的信任造成了严重破裂,这也为董某的离婚诉求提供了有利支持。因此,董某的离婚诉讼可能会被法院支持。

至于追讨90万的问题,董某的父母给予的80万元拆迁款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其为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可能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即使这笔钱存入的是董某的银行账户,江某仍有权使用。然而,江某擅自将这笔钱全部转出,没有征求董某的同意,这也可能被视为侵犯了董某对共同财产的权益。董某有权追讨这笔钱。

此类案件通常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具体的诉讼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

人之初性本上,我们应如此对待婚姻,对待家庭,对待生命。最后,希望董某能早日恢复健康,他和江某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给孩子们一个安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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