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在全国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2023-07-05 16:17:23 来源: 新法治报

自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省不断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和矫正模式,交出了亮眼成绩单。社区矫正对象不仅“管得住”而且“矫得好”,社区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0.06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月7日,我省在全国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

组织社矫对象开展活动

回归社会:社矫对象创业成“网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武宁县上汤乡人老谭曾在南昌从事网络基站技术员工作,因一次事故,被严重烧伤,花去了巨额治疗费。因工伤赔偿迟迟无法到位,他心生怨气,将基站电缆破坏,造成有线电视网络瘫痪。最终,他被法院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武宁县司法局成立由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及社矫对象家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为老谭量身定制了一套以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心理调适和就业辅导为重点的矫正方案。

经过多次的教育辅导,老谭终于明白,“维权应该走合法途径,以犯罪的手段报复是行不通的”。痛定思痛,老谭决定从头再来。他装修了乡下的老屋,承包起周边的土地,种起葡萄。

在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有无数个“老谭”,他们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中走出法律的盲区、心理的误区,走进了希望的新区。截至目前,我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万余人,累计14万余人解除社区矫正后顺利融入社会。

分类管理:提升社矫教育精准度

6月15日,安义县石鼻镇石鼻中学会议室里不时传来阵阵掌声,一堂生动的“现身说法”课正在进行。参加现身说法的均系因电信网络诈骗获罪的社区矫正对象。

据了解,部分社区矫正对象非主观故意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而出借银行卡、为朋友转账。安义县司法局特意组织这些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向群众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电诈。

我省对社矫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的精准度。重点针对危险驾驶、未成年、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分类教育,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一人一策、因人施策,形成了以交通肇事类、电信网络诈骗类、赌博类、林木类、故意伤害类等5大犯罪类别为核心的分类教育体系。

与此同时,从完善行为矫正体系和心理矫正体系建设入手,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5大教育,搭建了“党建+”“社会组织+”“平台+”“基地+”“信息化+”等教育帮扶载体途径,推进全省统一的“2+5+N”教育矫正模式,形成了“一市一特色”“一县一品牌”的教育帮扶新格局。

赣州市将红色文化资源运用到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当中,打造“红色教育+”教育矫正特色模式,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红色主题教育特色品牌。

上饶市连续7年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德法共建”传统文化教育巡讲活动。通过一系列教育,唤醒了社区矫正对象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认罪服法意识明显提高,悔罪自新的觉悟不断提升。

江西特色:社区矫正“1+N”制度体系

“我的犯罪行为给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因我犯罪变得闷闷不乐……”6月28日,赣州市章贡区社区矫正对象“回首自己、回归家庭、回报社会”活动现场,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

今年3月以来,一场社区矫正“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在全省展开,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并按照时间表抓落实。

“开展社区矫正‘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一项具体举措,标志着我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走出重要一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立足补短板强弱项,锚定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解决十余个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百场次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启动千余名工作人员专项能力提升工程,组织万名各界群众了解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如今,省、市、县三级100%组建了以党委政法委书记为主任,政府分管领导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为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100%制定出台了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100%建立了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定期会商等若干工作机制。

此外,我省还积极构建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对具体工作全领域、全环节、全业务进行细化明确,形成实操“纲要”。立足执法实践和需要,编印了《江西省社区矫正执法指引》,为基层日常执法提供了规范操作“蓝本”。形成以《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为主体、若干个操作性规范为补充的具有江西特点的社区矫正“1+N”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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